仙琚制药等3家药企因垄断行为被罚,津药药业四度“上榜”

近期 ,因涉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3家医药企业相继被罚。5月6日,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制药)发布公告 ,公司因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出罚单 ,罚没款合计1.95亿元 。加上此前因类似行为被处罚的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药业)、拟被处罚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3家企业因垄断合计被罚没3.25亿元。据新京报记者统计,这已是津药药业近年来第四次因垄断行为被处罚。

仙琚制药处罚最重

5月6日 ,仙琚制药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仙琚制药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 、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张宇松作为仙琚制药主要负责人 ,在本案中负有个人责任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74.67万元,并处2023年销售额8%的罚款1.72亿元 ,罚没款合计1.95亿元。同时,对张宇松处罚款60万元 。在4月份披露的2024年年报中,仙琚制药就提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一事。

一同被处罚的还有另外两家上市公司。津药药业、联环药业近期也披露了相关内容 。其中 ,津药药业被没收违法所得4276.44万元,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1.32亿元,结合宽大情形 ,减免罚款额的80%,减免后实际罚没款合计6919.24万元;联环药业则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拟没收其违法所得1789.92万元 ,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6162.72万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30% ,减免后罚没款合计6103.82万元。联环药业表示 ,公司已提交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及最终罚没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从《决定书》的表述不难看出,仙琚制药的处罚最重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罚款数额考虑行为的性质、程度 、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后果 、配合程度及停止违法行为情形及其他有关情形。津药药业、联环药业两家企业的处罚书中均提及了“宽大情形”,并有不同程度的罚款额减免,针对仙琚制药的《决定书》中则未见上述内容及罚款额减免。

罚款额度直接影响了几家公司的业绩 ,占到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50%左右 。对仙琚制药而言,地塞米松系列皮质激素类药物(原料药及制剂)为其主要产品之一,1.95亿元的罚没款 ,分别占公司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的4.88%、49.17%,公司也坦言,处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津药药业面临的罚没款也占到了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51.85%。联环药业方面 ,最终罚没金额尚存不确定性,拟罚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比例达72.53% 。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与药品价格一度大涨

地塞米松磷酸钠具有抗炎 、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常用于过敏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2020年10月 ,因白宫医生团队透露 ,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因新冠肺炎入院后曾接受地塞米松治疗,该药受到广泛关注。作为一种人工合成的皮质类固醇,地塞米松被广泛用于治疗多种症状 ,如严重过敏 、哮喘等,且价格低廉。

仙琚制药披露,前述行政处罚是针对公司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 。这一时间段与国内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及制剂产品价格上涨区间基本一致。

据药融云统计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2021年在我国院内市场的销售规模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同比增长685.1%。随后的2022年和2023年,这一市场继续保持了高速增长 ,对应的市场销售规模分别为4.99亿元、9.16亿元 。销售规模的快速上涨,与产品涨价不无关系,原本价格低廉 ,成本不足0.5元/支左右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价格,在2022年—2023年一度上涨至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有报道显示,2023年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在辽宁、广西等地的价格为30多元/支到60元/支。

国家药监局官网数据库显示 ,目前国内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共有超过280个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众多 。一款多家企业有生产资格 、且价格低廉的药品,何以价格连续上涨?这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2023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六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显示 ,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在对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地塞米松磷酸纳注射液2022年11月购进价格0.58元/支,销售价格0.63元/支 ,2022年12月购进价格0.7元/支,2023年1月起将销售价格提高至9.8元/支,购进价格增长20.69% ,销售价格上涨高达1455.56%。该公司药品进货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与药品一同上涨的,还有原料药的价格。2022年年中 ,国内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单价在7800元/千克左右,到了2023年第四季度,据西南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 ,国内原料药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地塞米松磷酸钠价格大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价格上涨的大宗原料药中,地塞米松磷酸钠价格为45000元/千克 ,同比上涨260%,涨幅居首 。

此前就有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部分药企在高额利润诱惑下 ,抓住市场监管的漏洞,通过垄断等手段控制市场供应,从而导致药品价格上涨。相较于众多的药品生产企业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生产企业算不上多。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显示,目前国内共有12条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登记数据,其中3条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 。在剩余的9条登记数据中 ,8条为国产,津药药业、仙琚制药、联环药业占据半席。

津药药业“四涉”垄断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据新京报记者统计 ,津药药业已是第四次因垄断行为被处罚。

最早的一次是在2021年4月 。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药药业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 、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 ,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垄断协议的行为。津药药业因此被罚没4402.26万元。

到了2023年3月,津药药业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耀 ,彼时津药药业持有其62%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金耀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 ,违反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被罚2772.13万元 。

距离上述处罚仅一个月,津药药业再度披露 ,控股孙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科技)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2988.43万元。

津药药业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系列 、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倍他米松系列等70余个原料药品种 ,以及注射剂 、软膏剂、乳膏剂、硬胶囊剂等10余个剂型药品,其甾体激素原料药国内销售覆盖近百个城市,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历次被行政处罚后 ,津药药业也均表示公司进行了整改 。至于为何频频违反《反垄断法》,5月6日,记者向津药药业发去采访提纲 ,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